四川自考网 > 毕业办理 > 2019年四川省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规定要求
2019年四川省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规定要求
规定要求:
(一)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,所有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考核、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)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,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,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。
(二)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,以下简称学信网)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(及以上)学历,并先通过前置学历审核。
(三)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先更改准考证号,更改成功后再申请毕业。
(四)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,须先提交停考专业毕业申请材料,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。
(五)考生提交毕业申请,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/人(川发改价格〔2017〕467号),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。
(六)我省毕业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,须先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注册后,再统一颁发毕业证书(教试中心函〔2014〕138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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